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關于明確造價師繼續(xù)教育、咨詢企業(yè)、造價員變更等相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造價管理處(站):
為方便基層和群眾,簡化和規(guī)范企業(yè)資質和造價員變更程序,現將造價師繼續(xù)教育、咨詢企業(yè)、造價員變更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造價師繼續(xù)教育
1、2009年省造價總站不再進行造價師繼續(xù)教育集中面授。對于尚需開通2008-2009年網絡教育(60學時必修和選修)和2009年網絡教育(30學時選修)的造價師,于6月底前或8月底前到所在市造價管理機構報名、交費,各市造價管理機構代為收費,于7月5日或9月10日前將網教費匯至江蘇省造價管理總站(開戶銀行:南京市農業(yè)銀行華茂大廈支行;開戶單位: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賬號:033431002040000146),并將有關人員的信息(見下表)用EXCEL表匯總后,通過OA發(fā)送至省站毛薇、袁兵郵箱,省造價總站收到匯款后,迅即開通相關人員網絡教育,并將報銷憑證、教材快遞到各市造價管理機構。未注冊人員,省造價總站將統(tǒng)一賦予臨時號,反饋到各市,由各市造價管理機構通知相關人員到本市領取報銷憑證和教材,并告之未注冊人員臨時號。
2009年 月網絡教育開通人員名單
市造價處
序 號 | 姓 名 | 性 別 | 身份 證號 | 所在 市 | 注冊 證號 | 聯系 電話 | 2008年—2009年網教 | 2009年網教 | 備 注 |
累計:人民幣 元 |
聯系人: 電話:
?。?)2008起未參加繼續(xù)教育的造價師,需交納620元(含教材郵寄費),開通2008-2009年30學時必修和30學時選修課的網絡教育;
?。?)2008年4月在南京金鵬飯店參加過初始注冊前培訓已交納2009年網教費的造價師,免費開通2009年30學時選修課的網絡教育,同時在表格中需備注;
?。?)2008年用中價協(xié)網絡教育優(yōu)惠卡學習已合格的造價師,若今年仍是會員單位成員,可繼續(xù)用優(yōu)惠卡參加2009年網絡教育學習,若沒有優(yōu)惠卡的,需交納300元,開通2009年30學時的選修課學習;
?。?)2008年通過造價師考試而未參加今年初始注冊前培訓的造價師,需交納300元,開通2009年30學時的選修課學習。
遇有特殊情況急需開通網絡教育的,由各市造價管理機構及時按上述辦法辦理,并電話通知省造價總站。
2、參加網絡教育的造價師登錄到“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的“造價工程師網絡教育系統(tǒng)”,根據注冊號(未注冊人員用臨時號)和密碼(身份證前十位)進入系統(tǒng)進行網上學習,并于學習結束后打印帶背景的中價協(xié)網絡教育合格證書。2008年以前未參加繼續(xù)教育的造價師需與中價協(xié)聯系,補辦網絡教育,具體按照“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的“造價工程師網絡教育系統(tǒng)”中相應提示辦理。
3、關于造價師網絡教育蓋章問題。各市造價管理機構于6月底、9月底或12月底前,收集需蓋章的造價師繼續(xù)教育證書,并攜帶按順序排列的合格證和繼續(xù)教育證書,到省造價總站集中蓋章。對于遺失造價師繼續(xù)教育證書需補辦的人員,需出具遺失證書登報證明;對于補章的需出具相應年份參加繼續(xù)教育的證明(寫有名字的發(fā)票或參加集中面授的地點與時間,或中價協(xié)的帶背景的網絡教育打印合格證書)
遇有特殊情況急需蓋章的,請各市造價管理機構或委托他人攜帶合格證和繼續(xù)教育證書到省造價總站辦理。
二、咨詢企業(yè)資質變更
咨詢企業(yè)發(fā)生單位名稱、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注冊資金、單位地址等變更事項的,需在江蘇造價信息網咨詢企業(yè)管理系統(tǒng)中申請變更,打印變更申請,并將蓋章后的變更申請表、工商變更憑證送市造價管理機構初審,然后報省建設廳行政審批中心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咨詢企業(yè)領取變更好的資質證書時,將變更好的資質證書(或復印件、傳真件)送省造價總站市場監(jiān)管科更新咨詢企業(yè)管理系統(tǒng)中的信息。
咨詢企業(yè)如發(fā)生股東變更情況的,市造價管理機構初審后報省造價總站審核。企業(yè)在申請變更時將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登記通知書同時傳真一份至省造價總站(傳真號碼025-51868983、51868986)
三、造價員變更
1、本省轉出:仍按《江蘇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蘇建價站(2006)13號]第二十四條執(zhí)行,但當事人所提供資料取消(三)“本人與調入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與復印件”。
2、證書遺失補辦:除按蘇建價站(2006)13號文第三十六條執(zhí)行外,各市造價管理機構到省造價總站蓋章時應提供補辦(變更)匯總表,市級以上報刊刊登遺失啟事復印件。
3、外?。ㄊ?、自治區(qū))或行業(yè)造價員轉我省從業(yè)換證,申請中級造價員的,除按蘇建價站(2006)13號文第二十五條辦理外,應提供取得造價員資格證書四年以上的有效憑證(發(fā)證機關的證明或初次取得的造價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二00九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