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程序及時間要求
2010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5月15日開通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工作和材料審核工作同時進行,7月15日內土協將關閉報名系統,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具體程序:網上填寫報名表;提交報名材料、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初審、收取考試報名費;內土協終審、匯總上報。
(一)網上填寫報名表
各盟市考生直接登錄內土協網站http://www.nmglan
d.cn/ntx2/defult2.php進入“內蒙古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系統”,按照步驟及相關說明填寫《2010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并打印。對于邊遠貧困地區(qū)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各盟市報名單位統一負責網上報名。
(二)提交報名材料、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初審、收取考試報名費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地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呼和浩特市考生直接將材料提交到內土協)進行初審:
續(xù)報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0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
初次參加考試的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0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
2.公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 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各盟市土地評估機構應按照《通知》要求的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材料的真實性及材料是否齊全,收取報名費,并于7月15日—7月25日將考生報名材料及報名費匯總上報至內土協。
(三)內土協終審、匯總上報
內土協將對上報的材料進行終審,終審過程中若發(fā)現考生上報材料不真實、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該考生報考資格,對相關土地評估機構給予處理,并取消其今后的報名審查資格。
內土協將全區(qū)考生匯總、上報至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由考試委員會統一編排檔案號、準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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