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6 18:14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高層建筑物與消防
高層建筑物一旦發(fā)生火災,從火災的撲救到人員的逃生等,都有著更大的困難和更高的技術要求。我國的高層建筑出現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改革開放后發(fā)展速度很快。隨著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城市化進程的步伐不斷地加快,高層建筑物在我國會有較大幅度的發(fā)展,其安全問題,特別是消防安全,我們不得不給予足夠的關注。我國的高層建筑物按照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因素分為兩大類,即一類和二類。性質重要、火災危險性大、疏散和撲救難度大的高層建筑劃為一類,其他為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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