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3 08: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辦城函[2006]280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重慶市市政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按照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我部對中國人居環(huán)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印發(fā)了《關于修訂<中國人居環(huán)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號),F(xiàn)將2006年“中國人居環(huán)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切實組織好本地區(qū)2006年“中國人居環(huán)境獎”的申報工作。
二、申報材料、報送程序、報送時間嚴格按照《關于修訂<中國人居環(huán)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號)執(zhí)行。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人居獎辦公室(建設部城建司) 方杰義、徐春波
電 話:010-58933089
傳 真:010-5893466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六年五月九日
中國建設部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